姜某与范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,法院判决范某给付姜某借款本金八万余元及利息,判决生效后,范某一直未按照生效判决履行还款义务,万般无奈之下,姜某向巴彦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。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,执行法官始终未查询到范某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,且范某人已不在本地,杳无音讯,对其难以采取强制措施,执行工作一时陷入僵局。
2月下旬,执行法官突然接到申请执行人姜某的电话,原来,姜某偶然得知范某现在河北省霸州市胜芳镇打工,案件终于迎来转机。由于时间紧、任务重,巴彦县法院执行局第一时间组成行动小组,干警们马不停蹄地驱车1400多公里到达胜芳镇,准备拘传范某。但由于路况不熟、范某具体住址不详等原因,工作一时无法开展。在与胜芳法庭及时协调沟通后,当地法院积极配合,派出两名干警,出动一台警车,协助巴彦县法院调查范某住址,最终顺利将其拘传到胜芳法庭。
在两家法院联合执行的威慑下,被执行人范某转变了抵触、抗拒执行的态度,当庭履行部分义务,并签订了抵债协议,案件得以顺利执结。
【来源:巴彦县人民法院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