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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构建新型政商关系的建议
来源:研究室 | 发布人:admin | 发布时间:2017-11-13 | 浏览次数:24319 

       自古以来,我国传统的政商关系就由于其复杂性和敏感性,而被社会广为关注。在当前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时期,政商关系仍然是我们始终无法回避的重要话题,政府与企业、官员与商人如何相处,不仅关系到政商生态,也直接影响到社会运行的秩序和发展的节奏。

      谈到政商关系,给人的印象往往就是诸如官商勾结、以权谋私等情形。十八大之后,党中央重拳出击、铁腕反腐,严肃处理了各种贪腐案件,不良政商关系在一定程度上得到改善。但是,究竟该如何来处理政商关系,许多人还是感到很迷茫。走得远了会让人觉得太清高,井水不犯河水,走得近了会让人觉得太庸俗,容易官商勾结、权钱交易。针对这种情况,在2016年3月4日,习近平总书记出席全国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民建、我司界联组讨论时,提出了“亲”和“清”新型政商关系,这不仅让政商双方有规可依、有度可量,而且更给党员干部和企业家之间怎样打交道,指明了方向,划出了底线,对于打造绿色的政治生态、构建公正的市场环境、营造良好的社会风气具有重大意义。

      当前,我市经济发展正处于滚石上山、爬坡过坎的关键时期。为了积极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,我市出台了《关于进一步优化全市发展环境的实施意见》,这也让我们看到了市委、市政府抓极力改善发展环境的信心和决心。但是,至今社会上广为流传着“投资不过山海关”的说法,这在某种程度上也说明了东北地区的投资环境令人堪忧,而我市也存在这种普遍现象,与南方发达省市仍存在一定的差距。因此,为了进一步改善我市的发展环境,积极构建“健康、清廉、公开、透明”的新型政商关系,我们向市委、市政府提出以下几点建议:

      第一,制定构建新型政商关系执行办法。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构建“亲”、“清”新型政商关系讲话精神,推进全面从严治党,加强党风廉政建设,进一步激发我市非公有制经济活力和创造力,建议我市根据有关党纪法规和全市的实际情况,制定出《哈尔滨市构建新型政商关系执行办法》。通过制定该《办法》,来进一步明确政商交往界限,规范政商交往行为,强化监督问责机制,促进新型政商关系的建立。

      第二,加强新型政商关系的宣传教育。构建“亲”“清”新型政商关系,需要树立正确的社会舆论导向,用“亲”和“清”为政商关系正名、定位,逐步改变社会上的不良看法,让官商之间敢于正常交往。要对全市的领导干部和企业家进行政治思想教育和法治教育,不断提高他们的世界观、人生观和价值观,使他们能够坚持原则,公私分明,各司其职,在合理的范围内正确交往,进一步净化我市的政治生态和市场环境。同时,还要加强我市的法治环境建设,充分发挥法律监督和社会监督的效力,对违法的政商交往行为,要予以严惩。

      第三,不断提高服务企业的能力和水平。“亲”“清”新型政商关系的建立,需要全市领导干部在坚守底线、保持清白的基础上,能够真心实意想企业之所想,急企业之所急,主动靠前服务,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。要进一步推动政务服务体系建设,全面推进简政放权,不断完善权力清单和负面清单制度,厘清政府职能边界,提高政务活动的透明度。要不断创新服务方式方法,通过深入企业调研,召开座谈会或研讨会等灵活多样的形式,广泛了解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和存在困难,积极听取企业的心声,努力为企业排忧解难,使企业能将更多的精力投入到生产经营中去。
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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